法制網訊 記者朱寧寧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7日上午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,並對報告進行了專題詢問。分組會議上,梁勝利委員提問:“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標準是什麼?是不是要設有具體的標準?這有什麼指標體系?”
  對此,農業部種植業司副司長潘文博回答說,2006年中央1號文件對新農村建設提出了總要求,就是生產發展、生活寬裕、鄉風文明、村容整潔、管理民主,但是我國東中西資源條件和發展基礎不一樣,整個農業農村傳統的農耕文明也不一樣,鑒於此,沒有制定一個統一的標準體系,防止搞“一刀切”,同時在新農村建設上也是一個循序漸進、量力而行的過程。防止一些地方借用新農村的大旗來大拆大建。對新農村建設一定要因地制宜、量力而行。如果統一制定一個標準,容易造成“千篇一律”、“千村一樣”。  (原標題:新農村建設不搞一刀切沒有統一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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